探店主播合作案例分享

(ˉ▽ˉ;)

入库案例:网络主播违约跳槽至其他平台,违约金如何认定?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,主播逐渐成为平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播与平台之间的独家合作协议纠纷偶有发生。在“独家合作”模式下,主播若擅自违约跳槽至其他平台,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?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何认定?本文汇总了相关案例及解读,供读者参考。 人民法院案例等我继续说。

o(╯□╰)o

涉黄主播开“小号 ”经纪公司“贼喊捉贼 ”5月29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张芯雅通讯员厦法宣/文杨希/漫画)主播涉黄直播后被封,反被公司告违约?近日,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“00后”男主播与经纪公司对簿公堂的案例。此前,“00后”男主播小张(化名)与厦门某经纪公司签了为期3年的《独家战略合作协议》合同中写明,厦后面会介绍。

∩ω∩

9000万粉丝“头部主播”,被罚560万元案例。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朱志东表示,今年8月,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办结了超九千多万粉丝的头部主播“太原老葛”涉嫌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系列案件,共罚款560万元。“太原老葛”资料图通报显示,经查,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当事人)通过某直播平台为合作方推等我继续说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天源文化企业短视频运营公司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catblog.cn/pg1csd03.html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才能评论